工信部发布钨行业规范条件 规定矿山建设规模

发布时间:2016-01-20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次数: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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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从工信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钨行业管理,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规范现有钨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钨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商有关部门,制定《钨行业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规定露天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矿石/年,地下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矿石/年,服务年限均应在10年以上。

  在矿山开采方面,新建及改造钨矿山采选项目,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国土资源部的最低指标要求。露天采矿吨原矿综合能耗不高于1.2千克标煤,坑采采矿吨原矿综合能耗不高于2.8千克标煤,吨选矿处理综合能耗不高于1.7千克标煤。

  行业规范的制定,将更好的保证行业转型升级。A股中厦门钨业、章源钨业等上市公司,涉及钨相关开采生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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