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矿山安

作者: 不详    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日期: 2010-10-20    点击数:

 

2010年10月9日~12日,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矿山安全整治安全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省安监局副局长龙卿吉,赣州市安监局副局长赖章忠,定南县县委常委钟鸣、副县长彭立新,江钨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揭小健、总经理助理崔源发等参加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

专家组通过听取整治单位对该矿山安全整治情况的介绍、评价单位对该安全整治验收评价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图纸资料, 深入矿区19个工区进行现场查看,原则同意岿美山矿区矿山安全整治安全设施通过验收。

 

省安监局副局长龙卿吉从“四个方面”肯定了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效: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省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关心过问并作出重要批示,将其列为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二是通力协作,保障有力。省国资委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赣州市委市政府、定南县委县政府、江钨集团等部门,组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依法依规、综合治理”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扎实推进岿美山矿区整治工作。三是企业负责,集中整治。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投入资金3900余万元,实施了通风系统改造、井下安全设施整改、地表废石堆整改、尾矿库改造等工程。四是地方支持,效果明显。依法取缔了矿区所有非法民采洗选矿点,对非法开采、盗采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矿业秩序明显好转;积极推进各工区地面安全整改,对杂乱工棚和其他房屋进行拆除整治,经受住了二百年一遇暴雨灾害的严峻考验;在整治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确保了矿山安全稳定工作。

龙卿吉副局长对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限内,严格按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后续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提出的要求,生产经营管理实现“八个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安全统一监管、环保统一治理、护矿统一行动、电力统一供应、火工材料统一控制、产品统一销售、税费统一缴纳),做到“七个不准”(①无作业计划的工作面不准作业;②危险性大的和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工作面不准作业;③没有安装风机或辅扇、局扇的工作面不准作业;④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⑤没有二个安全出口的采场、工作面不准作业;⑥未取证的特殊工种员工不准上岗;⑦雨季期间,白钨不准采掘)。三是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矿区地表工棚、废石场的综合治理和“打非治违”,保持好岿美山矿区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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