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0-12-09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次数: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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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正式施行,首届省专利奖评选也随之启动。


江西省专利奖是省政府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贯彻落实《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为表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旨在奖励在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鼓励发明创造成果取得专利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专利在本省的实施和商用化,提升本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型江西。



根据《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不属于评奖范围,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专利不得申报省专利奖。



据悉,省专利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项,每项奖励10万元。目前,首届省专利奖评选已启动,凡在2010年11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项目,均可推荐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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